有关土地转让协议书合集5篇
在现在社会,我们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协议后则有法可依,有据可寻。那么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土地转让协议书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土地转让协议书 篇1
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负责人: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转让地
(一)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位于至,总面积平方米/亩。(以下称该土地)
(二)甲方保证对该土地在转让给乙方前没有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也没有将其全部或部分出资或作价入股,甲方将此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已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征得了其集体组织内部成员的同意。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发包的荒山荒地属本集体所有。
2、依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费。
3、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监督、指导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荒山荒地,制止非法损害承包地的行为。
4、执行林地利用总体规划,办理征收、征用、占用的补偿事宜。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交付权属清楚、未设定担保的荒山荒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及时向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权属变更登记,并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第三人对本承包地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维护乙方承包的荒山荒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权及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权,承包后所种植的林木所有权;
4、承包期内,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和收回承包地。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接受荒山荒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在甲方的配合、帮助下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林权证。
2、对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权,依法登记取得林权证书后,其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干涉。
3、对承包期内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地的行为进行抗辩,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4、享受国家有关扶持、优惠政策;承包经营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维持承包荒山荒地的林业用途,未经有权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承包地。不断加大对承包土地的投入,提高其生产能力,提升其使用价值,依约推进开发利用进度;不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地内开荒、采石、取土、建窑等,不进行破坏性、掠夺式开发、经营,不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采伐林木应有计划地依法进行;制止在野外违章用火行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和病虫害、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3、服从、支持林地利用总体规划,接受甲方依法进行的监督和指导。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义务。
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当善意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规定且无免责事由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大写:______);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减损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由守约方决定。
四、协议
本协议定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有关管理机关一份,都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公章)
乙方:
年 月 日
土地转让协议书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居龙村第十生产队南江毛有一地按人口分给9户农户作为长期性的自留地,现甲方在____年____月____日晚召开全体社员会议,对此地进行充分协商,最后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一致通过将该分得自留地同意转让给乙方长期性使用,经双方本着互利友好的协商同意签订如下转让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四至范围,东至符文,南至符老生,西至柳要妹,北至十队2.5米公路和陈有志公路。
二、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东至西49.3米,南至北三点平均53.5米,总面积2630.7平方米,共3.95亩,每亩单价:220000元,共865000元整。
三、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一性付清土地款给甲方(9户),同时甲方将土地交给乙方长期使用。
四、如果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土地权属边界有纠纷,甲方必须出面协商处理清楚,否则后果自负。
五、如遇到国家征用该土地与甲方无关,其征用的一切赔偿费归乙方所有。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名、盖章手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9户)农户代表签名(盖手印):
乙方签名盖手印: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转让协议书 篇3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身份证:
住址: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所购买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乙方向甲方购买的商品房为园号楼室。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为实测面积。该商品房为现房。甲方依法获得并合法拥有该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权,权属证号为:。
第二条价格与费用
1、该商品房的售价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为拾__万__千__佰__拾__角__分。
2、甲方同意将该商品房原入住费用全部无偿转给乙方。
3、在甲、乙双方交房前所发生的管理费、水费、电费、燃气费、供暖费、电视收视费、电话费由甲方承担,乙方应承担交房后所发生的上述费用。
第三条付款时间约定
乙方应按下列方式向甲方按期付款:
1、首付款
以该商品房售价总额的%作为首付款,即人民币元(¥)于20xxXX年XX月XX日(双方立契过户日)由乙方交付给甲方。
2、余款
以该商品房售价总额的%作为余款,即人民币元(¥)于__年__月日前由乙方通过银行按揭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3、如因银行放贷拖延,而非甲乙双方原因所造成则不追究甲乙双方违约责任。
4、在双方交接该商品房前,甲方应已收到第二条中所述全部售房款。
第四条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权垵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逾期在15日之内,自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期届满之日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乙方已付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15日后,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第5。3条款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付款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逾期在15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15日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按本合同第5。3条款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应按逾期应付款的万分之五支付逾期违约金。
3、在双方签署本合同后,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
任何一方有违反合同的行为,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为售价的5%,还应就该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用及诉讼费用)进行赔偿。如双方均有违约行为,应根据双方各自违约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交付期限
甲方须在本合同第三条履行完毕后日内,通知乙方收楼,以便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但如遇不可抗力,除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
第六条装饰、设备标准
甲方交付的商品房装修、设备标准以现房实际情况为准(清单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七条入住
在签订本协议之前,甲方须将物业相关费用全部结清,同时双方办理立契过户、入住等相关手续。
第八条合同解除
在下列情况之一发生之时,任何一方可解除本合同,但应书面通知对方。本合同自该通知送达对方之日起解除。
1、市房地局或贷款银行未能批准双方根据本合同之条款上述出售单位;
2、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
3、在上述第8。18。2条款规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应解除。甲方应在扣除乙方应付而未付的欠款(除房款以外的)和违约金后,在不支付任何利息或补偿的情况下(如有)退还乙方已付房款。
4、如乙方应付而未付的欠款和违约金(如有)已超过乙方已付房款总额,则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第九条不可抗力
凡因发生地震、台风、暴雨、大火、战争、暴*等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协议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应在十五(15)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部分不履行或者需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的机构出具交由当地公证机构公证。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由此部分或全部免除向另一方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关于物业管理的约定
乙方领取该商品房钥匙后,乙方应遵守***的物业管理规定,并如期缴纳各项费用。
第十一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之签订、效力、解释和履行以及本合同项下争议之解决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调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向另一方发出协商要求的书面通知后立即进行。无论任何原因若争议在发出书面通知后十五(15)天内仍未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在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根据其有效的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皆有约束力。除仲裁裁决另有裁定外,仲裁费用(包括各方的法律费用)均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三条附则
1、若本合同内有任何条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市有关规定条例下成为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时,本协议其余条文之有效性、合法性及执行性并不因此而受损。
2、本合同中的条款标题仅为方便参阅而加入,其不构成本协议的一个组成部分,且其不应对本协议中任何条款的解释产生任何影响。
3、本合同将成为转让出售商品房的充分合同,并取代之前双方达成的任何承诺、陈述和协议。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友好协调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被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5、本合同原件一式三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顺义县房屋土地管理局备案一份。
6、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经营部在本次房屋交易过程中起到监督协调的作用,直至乙方办理入住为止。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代理方(盖章):
资质证号:
经纪人: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土地转让协议书 篇4
土地转让合同书
甲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商议决定,甲方志愿将自己从莘庄村二组及白庙村罗庄农民手中租赁的34.4亩土地及桃树使用权经营权转让给乙方,经营所得归乙方所有,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土地界限及面积等
土地位置在莘庄村东大渠以东至吉太公路北侧,其中莘庄村二组18.4亩,白庙村罗庄16亩,共计34.4亩。包含土地上种植的所有桃树,水井一口及水泵管道,房屋三间,全部归乙方使用。
二、土地转让时间:20xx年11月01号---20xx年10月31号
三、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该宗土地转让价为:每亩七年所有使用权为柒千元,共计( ),乙方取得使用权后每亩每年付土地租金五百元。(其中白庙村罗庄16亩付给甲方,由甲方付给农民,莘庄村18.4亩由乙方付给农民)。
四、付款方式:在甲乙双方签字后核算甲乙双方共同债务,甲方应承担债务(),扣除甲方债务( )后剩余金额为( ),乙方将剩余金额分两次付给甲方,在签字之日付( ),剩余部分金额( )在20xx年07月01号前付清,甲乙双方分担的债务明细单作为合同附件。
五、甲乙双方责任。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土地使用权归乙方,甲方无权干涉乙方对土地的使用权。
2、如有白庙村罗庄16亩土地纠纷,由甲方全权负责解决,与乙方无关。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按乙方所损失经济总值赔偿给乙方。
3、若甲方非法干预乙方使用权,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则处罚违约金计本合同转让费用加乙方后续所投入资金10倍赔偿。
4、若村委会或村民小组在该宗土地所征收的任何费用由甲方从转让款中列支。
六、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到期后乙方归还甲方白庙村罗庄16亩土地,水井一口及水泵管道,房屋三间,在合同生效前所有电费人工费应有甲方付清。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见证方一份
七、此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见证方;
身份证号码
土地转让协议书 篇5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经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等相关规定。公平合理,相互自愿的前提下,双方签订以下协议。
一、地块概况该地块位于威宁县海边村安置区,集体土地证号为:威集用(20xx)第X003号,土地使用权人:耿昆,使用权面积为300平方米,地类(用途):住宅,该宗地四至:西至A205,东至A203,南至威双大道,北至广聚路。(注:该宗土地是由耿昆转让给马关志所有,现将该宗土地转让给赵正国所有。)
二、转让方式1、甲方把该地块转让给乙方,土地转让总价为人民币柒拾捌万陆仟元整(¥:786000.00元整),乙方将房屋转让款一次性付给甲方(以银行打款凭条为证)。2、甲方确保该宗土地转让前无任何纠纷,无任何建筑物。3、甲方负责提供相关依据并配合乙方办理相关建房手续和证件。4、如乙方要求过户,甲方应提供所有相关手续,过户费用由乙方支付。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甲方应退还所有购买土地的转让款,并且赔偿乙方按转让款的总额千分之五/每日计算。5、甲方需把原政府规划的安置协议,规划许可证,集体使用证,身份证复印件等证件交给乙方,以便办理相关手续。6、甲方积极帮助乙方解决有关土地手续办理事宜,该宗土地转让后产权由乙方所有。
三、其他事宜
1、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证 明 人: 证 明 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