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

时间:2024-07-14 16:22:03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

总结是对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得到的经验和教训等方面情况进行评价与描述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在我们的学习、工作中起到呈上启下的作用,让我们一起认真地写一份总结吧。但是总结有什么要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1

根据长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关于认真做好迎接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检查工作的通知》(农合医办[20xx]12号)文件要求,结合《关于20xx下半年在全省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检查工作的通知》[皖农合组(20xx)12号]文件精神,我院于08年8月16日起至18日进行了院内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自查项目

一、内部新农合管理组织建立情况

我院于20xx年1月1日由院办公室下发了《关于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的通知》(院办[20xx]1号)文件,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并设办公室,明确了组织成员及职责分工。

二、内部新农合相关培训情况

检查组检查了医保办08年新农合的内部培训和学习记录,有记录培训5次,时间为4月8日,4月10日4月11日,6月28日,8月6日,对于上级下发的相关新农合文件和政策均对中层以上干部进行了学习和培训。

三、HIS系统与当地新农合信息系统联网情况

我院05年已完成了HIS信息系统建设,08年将原ADSL网络升级为光纤宽带,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每天将新农合住院病人信息,每周将转诊病人信息按时上报县合管中心。通过对现有HIS系统的改造已完成了与新农合系统的无缝对接。

四、住院参合农民分类标记情况

新农合病人住院时,由医保办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后,在住院管理相关表格上盖章标记,在系统管理软件上进行分类单独标记,住院病人护办室在病人登记卡上做醒目标记。

五、新农合药品目录执行情况

我院实行严格的新农合药品目录执行制度,对于新农合病人如需使用自费药品,必须向病人说明在前,并有病人签字认可,凡无病人签字认可的自费项目,一律由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赔偿。

六、参合农民就诊与补偿流程建立情况

参合农民就诊和补偿流程按规定执行,本院做了大量的广泛宣传工作,已深入人心,“凭医保卡住院,出院直接兑付”,已做到家喻户晓。

七、收费项目、药品价格与参合农民费用补偿公示等情况

所有与新农合相关的收费项目和药品价格,本院在电子大屏幕滚动公示,定期在宣传栏张贴公示。20xx1-6月份经统计,我院新农合合计诊疗人次566人,参保农民住院总费用918500元,农保兑付460531元,平均住院日5.5日。

八、参合农民医疗服务信息检测和统计情况

参合农民出院时填写《满意度调查表》,对本院的医疗服务态度、医疗质量与效果、合理收费、合作医疗政策执行情况,由患者进行综合评价,08年1-6月患者满意度平均为99%.

九、医药费用控制措施与执行情况

严把三关:严把住院标准,防止小病大治;严把住院管理,周期力求短平快,杜绝不必要的辅助检查;严把病案和费用关,医嘱与病程和用药同步,自费药品说明在前,费用审核严格按照县合管办文件执行,滤布实行惠民政策。

十、临床医药专家评审医疗服务规范情况

1、合理收治

严格住院指征,手术指征,达不到标准的坚决不收住院,不动手术,严格处罚措施,对于违反的责任人从重处罚,至今未发现一例违反原则的。

2、合理用药

合理用药,特别是合理使用抗生素问题,先后对临床及相关人员进行了多次学习和培训,制定了《抗生素的合理使用规范》,对2联、3联抗生素规定了严格的使用指征。

3、合理检查

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要求达到50%以上压滤机滤布,杜绝不必要的辅助检查,减轻参合农民的就医成本。

4、合理收费

每项收费标准制定前必须与物价部门规定标准进行比对,并适当降低(降价幅度不低于10%-20%),把“让利于民”贯彻到每一项政策制度的制定,每一个医护人员的行为规范,做为立院之本去实行。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2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解决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而做出的重大决策,是一项真正使农民群众得到实惠的民心工程,是各级政府为农民群众办的事实和好事。20xx年以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院领导的正确领导下,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缓解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严格执行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扎实有效的开展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全镇农业人口数为51580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48472人,参合率达94%,其中五保、低保、七到十级伤残、优抚对象及70岁以上老人参合率达100%。20xx年度我镇筹集基金总额1705970元,其中农民人均缴费30元,计1273980元,镇财政配套资金人均5元,计243710元,农村医疗救助资助188280元。全部资金已上缴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政专户。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调整完善补偿方案

按照垦利县卫生局、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局《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方案》规定,严格执行现场门诊补偿和住院补偿。门诊医药费用可补偿比例为30%(医院门诊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补偿比例提高到35%),封顶线为每人每年补偿额90元,以户为单位计算。住院补偿设起伏线和封顶线,其中乡镇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100元,补偿比例为60%,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补偿比例在原补偿比例基础上提高10%,县级、市级、

省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分别为200元、300元、500元,补偿比例分别为40%、35%、35%。20xx年新农合的住院补偿封顶线全县统一确定为5万元。

(二)加强监管,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安全使用。

1、20xx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情况

20xx年,参合农民门诊补偿受益107912人次,补偿金额1482754.10元,其中二院门诊补偿受益16874人次,补偿金额253058.80元,社区服务站及诊所门诊补偿受益91038人次,补偿金额1229695.30元。住院补偿受益1803人次,补偿金额3275604元,其中乡镇医院813人次,补偿金额534418元,市级及市级以上医院(包括外地就医)990人次,补偿金额2741186元。其中单次补偿超过10000元的有64人。县级三万以上补偿受益76人次,补偿金额153360元。市级三万以上补 ……此处隐藏18155个字……质量提供了借鉴与参考。这些对外宣传和交流工作,扩大了我市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影响,也为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创造了较好的外部环境。

(二)强化管理,努力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服务。

经办机构工作效率好坏、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水平高低的直接影响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积极性,我们始终把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放在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方面,我们坚持努力提高经办机构服务管理水平。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推行过程中,广大农民最关心的是医疗费用补偿兑现问题。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把“中心”“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服务宗旨作为行为准则,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统一政策,严格把关,有情操作,实行一站式服务,运用自主开发符合我市《管理办法》的计算机软件,当场兑现医疗补偿费用。截至5月31日,全市共补偿22641人次(其中住院补偿15156人次,门诊补偿7441人次,慢病补偿44人次),补偿金额共计10391865.41元(其中住院补偿总额9903841.33元,门诊补偿总额421718.08元,慢病补偿66306.00元)。通过近两年运转,以户为单位受益面达25%左右,得到20xx元以上补偿金967人次,得到万元以上补偿金71人次,最高补偿金达33877元。另一方面,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使之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为确实提高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水平,我局组织开展了监督检查工作,针对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收费、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相关情况展开督察,发现问题,及时书面反馈,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同时,利用乡医培训契机,加大对乡镇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服务行为、合理用药、因病施治等培训力度,受训医生达300余人,为参合农民就医营造一个良好的医疗氛围,让广大参合群众真正得到优质、高效、便捷、价廉的医疗服务。今年上半年,我局开展定点医疗机构督察共达40余次。同时,为及时了解社会各界特别是参合农民对我们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设立了监督、举报、投诉电话的同时,我们还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和市人民医院设立了意见箱,广泛了解参合农民对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意见和建议。截止目前,服务对象投诉率为零,获得了社会的广泛好评,用一流的服务创造了一流的效益。

(三)严格财务管理,确保基金运转安全。

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监管体系保证下,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和使用,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做到专款专用。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每月定期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委会和社会各界汇报和公布基金的收支使用情况,并建立咨询、投诉与举报制度,实行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和制度监督相结合,确保基金运转安全。

二、下一步工作要点

(一)加强就医、补偿等各项服务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运行管理机制、优化补偿报销工作程序,积极探索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管理模式、服务模式,取信于民。

(二)提前谋划,全力以赴,做好200X年筹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持续、健康、稳步推进。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15

20xx年,在呼和浩特市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合管办认真落实新医改精神,积极抓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推动基层卫生综合改革,促进基本药物制度的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就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各旗县区按照自治区、市政府要求全部建立了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稳步推进新农合制度,运行机制日趋完善。旗县区全部建立了新农合旗县级平台,实现了计算机管理,市已初步建立起了市级新农合信息平台。全市统一实行大病统筹与门诊统筹相结合的补偿模式,各旗县区开展新农合门诊统筹支付制度改革等试点,为发展新农合制度,建立长效发展机制奠定了基础。

一是进一步巩固参合率,逐步扩大覆盖面。20xx年全市参加新农合人数达到94.3839万人,较上年增加了17084人。按照卫生部要求的统计年鉴的农户籍人口计算,全市参合率为91.12%。参合人数较上年增加的旗县区有,新城区(增加2454人)、回民区(增加1169人)、玉泉区(增加1011人)、赛罕区(增加5372人)、土左旗(增加2962人)、托县(增加2909人)、和林(增加310人)、清水河(增加1991人);参合人数较上年减少的旗县区有,武川县(减少536人)。

二是提高筹资标准,增强保障能力。为进一步提高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从20xx年开始,新农合政府补助增加到每人每年120元。其中,中央财政按照60元的标准补助,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财政补助标准也提高到60元,三级财政按2:1:1比例落实。农民个人筹资从每人20元增加到每人30元。全市筹集新农合基金14044.5万元。人均筹资标准达到148.8元。人均筹资标准达到150元的旗县区有4个。

三是提高报销比例,增强大病保障能力。按照新医改要求,全市统一新农合补偿方案,提高了补偿比例和封顶线。封顶线统一为4.5万元,均超过了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九个旗县区政策范围内的住院报销比例达到67%以上。从全年统计数据来看,新农合基金支出14812.07万元,占当年筹资总额的97.5%。全年为54784人次住院患者报销医药费用11881.34万元,人均实际补偿住院医药费为2194.23元,较上年增加了146.1元,住院实际补偿比为38.49%。为164.6944万农民报销门诊医药费用2126.45万元。共有184.715万人次通过新农合获得补偿,受益面达到195.71%。

四是不断创新制度,逐步扩大受益面。各地开展提高统筹层次,推行门诊统筹,深化支付方式改革等试点。下发了《呼和浩特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意见》,积极充实市合管办人员,积极推行市级统筹。按照卫生厅与民政厅联合印发了《提高农村牧区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实施方案》,积极推行试点工作。同时将布病、儿童白血病、耐多药结核病纳入新农合特殊重大疾病管理范围。8月份转发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开展新农合门诊统筹工作的通知》,呼和浩特市旗县区全部开展了门诊统筹,开展了以门诊总额预付、单病种限价、按病种定额付费为主的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工作,12月份卫生厅下发《关于实行新农合支付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要求呼和浩特市托县、和林县、赛罕区开展综合付费方式改革试点,力争在2-3年内,在全市统筹地区开展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为了规范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今年8月转发了《关于印发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诊疗项目的通知》确保新农合基金的合理使用,同时落实新农合基本药物目录政策,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增补目录品种全部纳入我市新农合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比非基本药物并提高10个百分点。

五是实行即时结报制度,进一步便民利民。全市9个旗县区参合农民在旗县区内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并全部实行了旗县区内即时结算。旗县区实行了新农合经办机构与旗县区外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并签订了为参合农牧民提供即时结报服务协议,并开展了即时结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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